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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结婚彩礼,法律是咋规定的?给彩礼前来看看!

2021-10-27 09:03

作者:婚博会编辑

  近年来关于结婚彩礼的话题越来越受关注,结婚彩礼是大家很熟悉的事,一般男女双方都会互相赠送对方彩礼。但是因为彩礼的问题,很多原本可以结婚的准新人结果无法走到一起。那么,结婚彩礼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呢?

       结婚彩礼法律规定

  1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十条的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  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
  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
  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其中特别指出,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由此可见,彩礼的返还与否与两个条件相关。

  2、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二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,因此,可能出现下列四种情况:

  (一)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;

  (二)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;

  (三)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。

  3、第一种情况,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的,除非满足以下条件:

  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应该注意的是首先导致“生活困难”的原因是给付方为了给付彩礼,婚前举债、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,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、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、依靠自己的力量又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。其次,如何认定“生活困难”,需要根据彩礼的数额、给付人的生活来源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,可参照当【2016农村彩礼新规定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。

  4、第二种情况,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,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。

  5、第三种情况,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,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,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,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、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,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。

  一般来说,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的,人民法院会倾向于返还彩礼。一般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,所附条件当然就是结婚了,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,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,赠与物应当返还。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,或者已经育有子女,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。

  尤其对于讲究习俗传统的广大农村地区来说,更应该注重遵守法律的规定,以免出现不愉快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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